前几期讲了几期游戏,我认为对计算机发展来说,游戏非常的重要。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,游戏机出现的比个人电脑要早,像雅达利什么的,都是先出的游戏机。在讲雅达利的时候,我提到了两个雅达利的员工,一个叫乔布斯,一个叫沃兹。对了,我又要开始讲苹果电脑的故事了,以前讲过了,但是我了解的苹果电脑的事情太多,书也太多,要是仔细讲可以讲好多期,这次时间线已经发展到了20世纪80年代,个人电脑就要呼之欲出的时候了。
先来说说乔布斯,在1972年,乔布斯在里德学院上大学,他有个好朋友叫Daniel Kottke,两个人当时痴迷东方的神秘主义,两人爱好的书有铃木大拙写的《禅道》和《禅学入门》,两人经常吃点毒蘑菇让自己进入中毒状态,还有一种叫LSD的药品(纯粹出于好奇,这个LSD的化学名叫麦角酸二乙基酰胺,我用Google搜索的时候,竟然发现网上有教程教你如何在家合成这东西,老外的动手能力真是强。除了乔布斯,还有写《美丽新世界》的那个赫胥黎同学,不吃点这个,没法写小说。),而且由于在大学的前两个学期,没一门功课是及格的,还因为盗窃,没法再上学了,他还去了一个苹果园,和一群反战人士一起种地,反正有点潇洒。在1974年,他和Daniel Kottke决定去寻找印度的精神导师,那个精神导师叫Neem Karoli Baba,结果他去了东方以后,看到了他在西方没看到过的景象。
他看到了人们吃不上饭,卫生状况极差,和他心目中想的一点都不一样,而且,他在印度得了传染病,差点死在印度,两个人去参与印度的集会,想来点精神上的升华,结果又被去抢食物的印度人差点踩死。这一系列事件,让他对他心目中的导师Neem Karoli Baba产生了怀疑。乔布斯是西方人,虽然说不是很富裕,但是也是出生在加州的心脏,他无法理解有人为了一口饭,竟然去哄抢,这也很正常。当然了,他也没见到Neem Karoli Baba,因为这个家伙去世了,即使不去世,乔布斯也不再去见他了。两人见证了东方的落后,没有电,更没有电话,还没有坚固的水坝,他的病刚好,又差点被洪水冲走。
以上的故事是和他一起去的Daniel Kattke,也是苹果公司的第三个员工说的,当然,他还说了很多,说Jobs不自信什么的,内心不安全什么的,这个不一定是准的,但是生病和差点被洪水冲走这事是真的。
回来以后,乔布斯就再也没去过那个反战人士聚集的苹果园。他说了这句著名的话:我意识到也许爱迪生更多的改变了这个世界,远比Neem Karoli Baba做的更多。英文的原话是: “I started to realize that maybe Thomas Edison did a lot more to improve the world than Karl Marx and Neem Karoli Baba put together.” – Steve Jobs。实际上,中文的翻译漏掉了一个人,指出了乔布斯的错误,乔布斯的原话如果如实的翻译为中文应该是:我意识到也许爱迪生更多的改变了这个世界,远比Karl Marx和Neem Karoli Baba加起来做的更多。谁是Karl Marx呢?就是那个德国大胡子,乔布斯认为他不NB。这次印度之行,让他意识到Karl Marx和Neem Karoli Baba都不是值得学习的人,他的重心开始偏向爱迪生,那个真正把世界向好的方面变的人。
回到美国以后,乔布斯做了很多与爱迪生差不多的工作,他试图研究过用电子设备来控制电灯的亮度,但是没成功;他试图改进磁带,也没成功;他在雅达利工作的时候,还自己研究了一个产品,在一个毛绒玩具熊的肚子里,放了一个喇叭,捏一个,就会发出熊的叫声,这个产品被雅达利推向市场,估计是没取得巨大的成功,现在倒是有不少这种玩具。他最成功的一个产品是忽悠他的朋友沃兹设计了一个pingpang电路,把大部分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,只给了沃兹一点点。
在1975年的时候,他和沃兹去参加了一次家酿计算机俱乐部,在俱乐部里,看到了前面几期我讲的MITS公司的那台机器,乔布斯就想让沃兹搞一台出来,沃兹当然也想搞一台出来。基本上,那台电脑都是沃兹一个人搞出来的,乔布斯的贡献是给这台电脑想了个名字叫苹果I号,这个名字也是后来的名字,源于甲壳虫乐队。是的,苹果公司最初是甲壳虫乐队注册的公司,甲壳虫乐队就是唱《黑猪》和《yesterday》这几首超出名歌曲的乐队,他们和乔布斯有三个共同点,一个是都吸食LSD,另一个是都去印度寻找精神导师,和乔布斯寻找的不是一个人,这个人的名字叫马哈里希Maharishi Mahesh Yogi,还有一个共同点是,最后,他们都放弃了自己的导师。披头士还写了一首歌叫《Sexy Sadie》,这首歌也比较出名,那个马哈里希上师,看到美女信徒,也受不了了,经常更深入的交流一下。这就是人的两面,一面是这样,另一面是那样,说话一套,做爱一套。
后来这两个苹果公司的官司一直打到2010年,打了30年官司,就因为这个名字。这两个苹果公司才最终和解。
期间有个小插曲,苹果公司有两个创始人,最老实的那个叫沃兹。他当时在HP工作,按照美国的法律,你有HP工作,期间搞出来的东西就应该归HP,包括设计的那台Apple I。乔布斯说千万别和HP说,但是沃兹实在是太老实了,非要说,就跑去说我设计了个电脑。HP的主管一看,我操,这是啥JB玩意儿,就明确的告知沃兹,你可以随意的处理你这个东西,HP肯定是不会生产这玩意的。听到这个消息,沃兹有点伤心,乔布斯高兴的不得了。终于可以大干一场了。
于是两人搞了点钱,然后乔布斯又找来了一个喷漆工韦恩,给Apple设计了个图标,因为没有钱付设计费,只好给了韦恩10%的苹果股份,如果韦恩一直持有的话,这笔钱大概个十几亿吧?但是韦恩这个老哥用300美元就把这个股份卖给了Intel的一个工程师,这个工程师在上市的时候就卖了6700万美元。
我在电台里经常讲的一个观点,IT的历史,总是那几个人创造的。现在又是了,以前电台里讲过的人又要出现了,前几期讲的MITS出品的牛郎星计算机,就是Bill Gates在上面写BASIC的那台电脑。MITS电脑卖得不错的时候,有一家专门卖这个电脑的连锁店,店主叫保罗特雷尔,这个连锁店有70多家,这家连锁店名字叫比特商店,卖各种电子产品,主要有MITS的牛郎星。但是,前面我讲过,这些牛人的脾气一般都不太好,这个开店的特雷尔脾气不好,那个造牛郎星电脑的爱德华脾气也不好,两个人就闹掰了!MITS公司取消了其连锁店的资格。这个保罗特雷尔肯定是个猛角色,当年MITS的电脑卖的特别好,到处缺货,这哥们开个车等在码头上,只要有货,后备箱里放上现金,副驾驶上坐着美女,直接从码头抢货,在金钱和美女的双重打击下,MITS送货的人经常在码头把货错误的发给特雷尔,最后导致其它经销商找MITS抱怨。两个逼人干了一架,不让比特商店卖牛郎星了。
就在这个时候,乔布斯走进了比特商店,说他有计算机。保罗特雷尔二话不说,连货都没看,直接定了500台,每台500美元,反正自己有70家店,每家店才7台机器。毕竟是拉着现金和美女去码头抢货的人,做事情比较出人意料。有了这500台机器的定单,乔布斯拉来了自己的姐姐,还在怀孕的科特基来组装电脑,再加上沃兹,搞了起来。但是Apple I相比于其它电脑并没有优势,反而还显得很简陋。比特商店的老板就找到了乔布斯,说带他去参加1976看在大西洋城举办的一次计算机展示会,在那里,他发现了一片新天地,同期的电脑包装要好的多,不像Apple I那样是一个电路板。
乔布斯从大西洋城回来以后,就想要和那些公司竞争,虽然他知道他做不出电脑,但他知道沃兹肯定能做出比他见到的更好的电脑。回来以后,沃兹着手开始设计下一代电脑,他采用的是6502微处理器,这个处理器价格是25美元。当时用这个处理器的两家公司之二是commodore公司。commodore公司试图收购苹果公司,Jobs答应了,10万美元现金,还有他和沃兹每年36000美元的年薪。commodore的谈判代表高兴坏了,认为这可捡了个大便宜,结果谈判代表回去,被老板给否决了。
这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。但是,对乔布斯和沃兹来说,伤害却是永久的。因为这次收购,沃兹的老爸加入了进来,沃兹是个老好人,这个没什么疑问,当苹果公司上市以后,沃兹觉得他的同事们拿到的钱太少了,沃兹以每股5美元的价格卖自己的股票给同事,还给前期的员工每人100万美元。但是沃兹的老爸并不是老好人,他亲自出面把乔布斯骂哭了。在他来看,苹果公司的老大是他儿子沃兹,乔布斯如果没有沃兹,顶多去卖保险。其实我觉得,不是这样,乔布斯其实也挺懂电子的,可能他本人设计不出Apple电脑,但是对电子和编程,也算是高手。因为他从印度回来,他做过一些设计,虽然都不是很成功,就算是把毛绒玩具里放一个电子设备,然后捏一下就叫,这东西也不简单,当年乔布斯也能做出来。再说了,我觉得能忽悠全世界买你的东西,这绝对是世界上最NB的能力之一。
乔布斯和沃兹谁都离不开谁,如果没有乔布斯,可能沃兹会是一个优秀的工程师,他自己可能没能力满嘴跑火车的去推销苹果电脑。在这个世界上,乔布斯心中唯一的豁免人是沃兹,他在自传里写过,无论沃兹做什么,他都不会怪他。当然我们也要知道什么叫好,对每个人来说,好是不同的。像沃兹,自己的同事得了精神疾病,他出钱养着。像乔布斯,自己的亲生女儿他都不想养。乔布斯在公开场合一直说沃兹是最伟大的工程师,这已经是他能做的最好的了。当然也发生过沃兹写了一本书,让乔布斯写推荐,乔布斯说不写,这不算什么,毕竟乔布斯也拒绝过付自己女儿的抚养金。要比较着看,看看乔布斯如何评价Google,如何评价微软,再看看如何评价沃兹,就知道他对沃兹已经很好了。
乔布斯的厉害之处还在于他能说服别人追随他,这个是超能力,一般人做不到。除了沃兹,他从他打工的地方挖来了一个能力可能仅次于沃兹的人,雅达利的首席设计师罗德霍尔特,就被乔布斯忽悠到苹果小作坊来了。当时苹果公司才几个人?顶多不到5个人。乔布斯去雅达利打了几天工,就能把人家最优秀的工程师忽悠到手,这种水平,肯定和用PPT套现几个亿是一个档次的。当时雅达利如日中天,类似于今天的apple,google级别的吧,然后一个20来岁的实习生,就能把这种公司最厉害的工程师忽悠出去,反正我是做不到。
因为沃兹做事比较墨迹,有点拖延症,肯定不是100%的按照乔布斯的想法来做事,乔布斯搭建了相关的研发团队,除了上面这个雅达利的工程师,还有以下这些人都是被乔布斯说服加入苹果的,xerox公司的steve capps,过有一个14岁的童工,名字叫chris espinosa,他是乔布斯的邻居,每天放学后就去乔布斯家开发BASIC,每小时候拿3美元,后来考上了伯克利大学,但是乔布斯说服他别去上大学,不如在苹果干活,后来成了主管。还有George Crow,这个家伙原来是沃兹在HP的同事,被Jobs挖了过来,看来只要是Jobs认识的,都能说服。这个家伙设计的Mac的电源,电路板还有软驱,后来Jobs离职,他又去了NeXT,NeXT被苹果收购以后,他又回到了Apple公司。还有很多这样的人,在接下来的节目里,再仔细讲讲这些故事。
有很多人问我这些故事是从哪里看的,当然是从书上啊。只要是外国的公司,英文的书如果有10本的话,那么翻译成中文的书可能也就是1本。如果按照wikipedia上英文和中文的条目对比,比如有600万篇英文,中文只有100多万篇,英文排第1,中文排第14。这只是条目的多少,如果相同的条目打开,那就更没法比了。因为我是开出租车的,要拉外国人,所以学了点英语,考了个托福,可能是少有的持托福上岗的出租车司机。至少在开车的时候,要听懂老外说:“keep the change.” “Arrêtez ici ,s’ilvous plaît . ”“Ça fait combien ?”
有些人总是说学不好外语,在我看来,还是不够穷。A middle-aged fat man,with nothing to lose,Who dare to go….与艰难的生活比起来,学一两门外语,简直就是休闲一般的生活。
下一期,继续说苹果的故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