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hupu论坛上看到的,觉得挺好,哈哈。
通常来说,女小三年轻貌美的居多,而且往往不是本地人。但男小三就未必了。
我有一个男性委托人,姑且就称他A先生吧。他来找我的时候很激动,因为他刚发现自己视若掌上明珠的6岁女儿,不是自己的种。
倒不是女儿和自己长得不像才发现的,而是女儿上课外辅导课,以前都是妻子接送,最近却是妻子的老板参与接送。这就让他产生怀疑了——老板是个年逾古稀的成功人士,家大业大,A先生的妻子在公司负责人事、公关等业务,算是老板的得力干将。A先生想不通,妻子的老板为什么会来接送自己的女儿,所以就回家质问妻子。
谁知,妻子直接和盘托出,女儿是她和老板生的。A先生顿时有五雷轰顶的感觉,他和妻子是在海外认识的,一起回来创业,30多岁才结婚,如今自己50多岁了,妻子也40多了……A先生的公司和妻子所在的企业有业务往来,拿下不少大单。在以前,A先生觉得这都是自己妻子能干,所以老板也相信他,把大单给了他。现在想想,原来是变相给女儿抚养费……
因为这件事的折磨,A先生一下子瘦了20多斤。
在找到我们之前,A先生单枪匹马去找过妻子的老板兴师问罪。对方毕竟是老江湖,非但没有任何愧疚之意,反而直接给A先生提出两种解决方案:如果A先生无法原谅妻子,可以选择离婚;如果A先生继续这段婚姻,老板愿意给一笔补偿费。
看到老板如此理直气壮,A先生觉得自己很被动。他当然想到过离婚,但感觉自己帮别人白养了这么多年孩子,这口气咽不下。但如果选择第二个方案,意味着他要帮别人养孩子,实在不甘心。
这时的A先生,已经不去考虑戴绿帽的面子问题,而是自己公司、财产等许多实际问题。他又去和妻子谈判,希望妻子以女儿为筹码,让老板升她进入董事会,成为这家上市企业的股东。哪怕拿到5%的股权,也可以有上亿的资产。妻子一口回绝,认为这是A先生想要在将来离婚时多分财产的伏笔。妻子坦言,老板的孩子都在海外,自己不是和他出轨的第一个女人,也不是最后一个,所以才想到要生个孩子,稳固自己在老板心目中的地位。但她也不想破坏双方的婚姻,维持现状是最好的选择。
两边都碰壁后,A先生才找到我们。我们帮他分析了一下,老板没有想要娶A先生妻子的意思,所以老板当初提出的第二个方案更加可行,关键是如何补偿。
最终,我们代表A先生去和老板谈判,双方达成一份《非婚生子抚养协议》,这份抚养协议涉及八位数的金额,由A先生代管,用于小女儿的各种费用。而A先生公司和老板企业的关系、妻子的工作等都照旧。双方对外依然保持美满家庭的样子,毕竟枕边人才是最好的合伙人。
我去,真的NB